关于进行2008年度基层党组织工作总结的通知

    海园企工[2008]10号
    关于进行2008年度基层党组织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党委、总支、支部:
     2008年,各基层党组织围绕园区和企业中心任务,结合形势发展,在党组织建设、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党员教育管理以及抗震救灾、服务奥运、构建和谐企业、促进企业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目前已近年终,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海淀园基层党组织2008年党建工作情况,检查考核基层党组织工作成效,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各党组织要抓紧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具体要求如下:
     一、以严肃认真的态度,高度重视年度总结工作。总结应对照企业工委2008年工作要点,及本党组织工作计划进行,要全面、具体、真实地反映本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切忌遗漏主要工作、堆砌空泛语言,尤其要注意总结具有创新特点、起到实效作用的经验和体会,要注意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改进措施。总结应包括2008年党建经费管理使用的简要情况。
    二、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海淀园企业党员党性年度分析评议制度》的相关要求做好党员年度分析评议工作,评议相关情况要在年度工作总结中进行反馈。
    三、根据工委修订印发的《关于对园区企业党组织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意见》(海园企工[2007]12号),各党组织要按照该文件要求组织完成《党组织工作测评表》表一至表四(见附件)各项内容的测评工作,并于11月30日前将测评表与党组织工作总结、《党支部工作手册》一并报送至工委组宣部。
    四、评优推荐工作将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考虑工作业绩和社会公论,上下结合来进行。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原则上由工委根据企业党组织的工作业绩直接进行评定,年底的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工委所属各党委负责推荐一个基层党组织参加工委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党组织成立不满一年的不参与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其它先进项目可酌情考虑。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工委直接进行评定,将根据其平常工作表现,参考企业党组织、企业负责人以及党员群众的意见进行评选。
    3、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由工委所属各党组织推荐。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名额应符合以下要求:党员人数在50人以内的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党员人数在50-100人的不超过2人,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不超过3人,工委将根据推荐名单抽样走访部分企业,了解相关情况,最后进行审定。
    4、“党建之友”的评选。“党建之友”由各企业党组织推荐,是在非中共党员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中进行的评选,基本条件为:关心、支持企业党建工作,能为本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评比条件见附件。
     四、先进和优秀的评选工作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推荐和评定前要征求各方意见,初步确认后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以确保整个评选工作的公开透明。海淀园联合党委和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党委的评优推荐工作将另行安排。
    五、请各党组织于11月30日前将先进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报送至工委组宣部。工委将于春节前召开党建工作会,对评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党建之友进行表彰。
     六、各基层党组织在配合工委做好总结表彰工作的同时,要注意做好本单位内部的总结评比表彰工作。
    咨询电话:88496811、88498160、88498280、88499039
    
    附:1、2008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评比基本条件
     2、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党建之友”登记表、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3、《党组织工作测评表》表一至表四
    
    
    中共海淀区委海淀园企业工作委员会
     2008年10月27日
    主题词:年度 总结 通知
    中共海淀区委海淀园企业工委 2008年10月27日印发 共印 3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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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7 09:2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