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园管委会各部门,各委员单位,海淀区科技企业孵化器:
为规范孵化器资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海淀区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暂行办法》(海行规发〔2009〕2号),海淀园管委会制定了《海淀区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经2009年第9次海淀园管委会综合办公室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海淀区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二:海淀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