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海淀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2008-07-01 13:38:27

    园区高新技术企业财务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丛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6号文件精神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08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科技园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持证人员业务素质,2008 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重点是加强《企业会计准则》、《新企业所得税法》讲解,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培训,提高持证人员业务素质。望园区各企业财务人员妥善安排时间参加学习,以便更好地理解新法规,正确执行新的财务标准。
        
    本月课程内容:《企业所得税法》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已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成为所有中外企业、国有、民营企业纳税的法律依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按照国际会计标准修订,从税率到细则相关内容变化很大,所以为了使园区新技术企业的财务人员尽快的了解新法规的执行标准,本院特聘请经过国家财政部新法规高级研修班培训讲师为园区财务人员讲解新《企业所得税法》内容及相关变化情况。
        
    一、课程时间安排:
    7月23日-25日(周三、周五) 上午9:30-12:00 ,下午1:00——4:00
    每次课程后在月底公布下月课程时间,请关注海淀园网站:www.zhongguancun.com.cn 园区公告栏和学院网站:www.zifi.cn。
    二、上课地点:海淀科技大厦5层
    三、报名地点:海淀科技大厦1312房间
    四、报名电话:68915234 (顾老师:13910819455)
    五、培训费用:150元/次
    六、交费方式
    1、直接交费:课前来院办理交费手续;上课现场交费。
    2、网上报名,银行汇款:填写报名表发送邮件,并将培训费通过银行汇至以下帐号:
    户 名:中关村创新研修学院
    开户行:北京银行友谊支行
    帐 号:01091009600120105005662
    汇款后,请将银行回单传真至 010-68915151
        
    七、乘车路线:乘26、320、332、651、660、717、727、804、运通 103、105、106、 205中国农科院下车,路西即到。
    海淀园网站:www.zhongguancun.com.cn (园区公告)和学院网站:www.zifi.cn
    (以下内容将循环进行,具体上课时间提前一个月公布在以上网站)
        
        

中关村创新研修学院
        200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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